于春生同志主持区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座谈会并讲话
于春生同志在会上强调:回归党章“原教旨” 增强工作实效,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5月19日,自治区纪委召开区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座谈会。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王岐山同志讲话精神,找准职责定位,回归党章“原教旨”,增强工作实效,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集体观看了王岐山同志在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工作培训班上的辅导报告视频,驻自治区发改委、水利厅、卫计委等3家纪检组负责同志作了发言,谈了认识和体会。
于春生指出,王岐山同志从“四个全面”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 “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重要保障的重大理论问题,明确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王岐山同志的讲话,立意深远,内涵丰富,寓意深刻,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认真学习王岐山同志讲话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学思践悟,吃透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
于春生强调,落实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责任,必须把位置找准,把工作做实。近年来,区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在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与形势任务要求还有差距,存在着“三转”不到位、派驻意识不够强、主责主业不突出、监督重心不明确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的专门机关,其职能是由《党章》和《行政监察法》所赋予的。要以法定职责为依据,回归职责定位,持续深化“三转”,着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要把纪律和规矩真正挺在前面,加大日常监督和纪律审查,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存在反映、发现问题的党员干部,要早提醒,早纠正,涉嫌违纪的及时处理,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让驻在部门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纪党规这条底线,心怀戒惧,行有所止,真正让纪检监察机关成为“干部之家”。要开展问题线索大清理、大起底,严格按照中央纪委规定的五类方式进行处置。要坚持把效果作为检验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的重要标准,转变工作思维,讲究工作方式方法,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提高派驻机构监督工作水平。
于春生要求,改革是提高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实现职能监督的全覆盖,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要加强派驻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深入查纠“不严不实”的问题,加强党性修养,砥砺道德情操,提高素质能力。派驻机构干部要守纪律讲规矩,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机关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为派驻机构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对监督责任缺失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出席会议。自治区各纪工委书记,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各派驻纪检组、自治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和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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